钱,黄权自来就都是一个人,房子太大,空着也是浪费。
带着亓素乘电梯一路上到顶楼,上次亓素跟黄权去的是他保全公司,黄权的家到还是亓素第一次来。
进屋换了拖鞋,亓素就径直往正对面的落地窗走,来到窗口前,举目向外面眺望,几乎半个都城都尽收眼底,站在高处,视野宽广,似乎心绪都跟着放开不少。
“你衣服也都湿透了,先换了吧。”亓素听到身后靠近的脚步声,回头看黄权身上还穿着湿漉漉的衣服。
黄权回身往唯一的卧室走。
整个公寓的装修设计,都和他主人类似,没有多余累赘的地方,简单统一的冷色系。
厨房连着落地窗,冰箱就在旁边,就像是在自己家一样,亓素将袖口给卷了几圈,到冰箱前,拉开冰箱门,看里面有什么能做的菜。
肉和菜都有,大概能炒几个菜,亓素拿出菜,找到菜板和刀,开始忙碌起来。
黄权本来只是换衣服,低头嗅到衣服上都是河水的腥味,当即到浴室里去三两下冲了个淋浴。
等换好干净舒适的家居服,拉开卧室门到客厅时,听到的是菜刀落菜板上的剁剁剁声。
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走过去,一个瘦高峻拔的背影映入眼帘,黄权本来前行的步伐陡然顿了下来,剁剁剁声还在继续,那一刻,黄权只觉得内心一片前所未有的平静,这么些年来,都是自己一个人,忽然老天就这么毫无征兆送了个人到他面前来,黄权清楚在亓素身上大概发生过什么,成钧曾将亓素带上游轮整整一周,之间发生过什么不言而喻,在黄权看来,无论在亓素身上发生过什么,他依旧和他最初见到时没有区别。
他喜欢他,有外表成分在里面,但那不是唯一的原因,更为重要的是,他在意的是亓素这个人。
如若对方没有这张漂亮的脸,他亦会一样喜欢上他。
他仿佛能看到那具皮囊下的灵魂,那么惑人和美丽,比他的皮囊更加具有吸引力。
亓素的速度很快,他喜欢自己做饭,曾经为了能做出好吃的饭菜,还专门去买书学习过,他学习事物的能力非常强,差不多看一两遍就能完全学会。
一个小时不到,就炒了三个菜。
端着菜一转身,直直对上黄权看过来的眼,男人穿着灰色柔和的家居服,将周身的冷意都给综合了不少,如果亓素不是穿梭过来执行任务的话,是这个世界原始的住民,亓素想他大概会愿意和黄权这样的人在一起。
只是可惜了。
虽然炮灰剧本完全崩盘,但他依旧还有任务在身。
他已经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,也不可能为了某个世界的某个人,就放弃他这么些年来的习惯,对的,执行任务已经成了亓素的一种习惯,根植在他的血液里,灵魂里。
他不可能抛弃它。
何况更为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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